鲁国曾有一项规定:凡是鲁国人去国外旅游,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的,可以垫钱把他赎买回来,回国后到政府报账。有一次,孔子的一个学生到国外旅行,果然看到鲁国人有在外沦为奴隶的,他就垫钱把他赎买了回来,但回国后没有去报账,人人都夸他品格高尚。孔子知道这件事后批评了他。有人对孔子说:“他做好事,赎买奴隶不报账,干吗要批评他?”孔子说,他的行为妨碍了其他在国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被赎买回来。今后有人到国外去,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他就会想:“我垫不垫钱赎买他呢?如果我垫了钱,回去报不报账呢,不报账个人就有很大的经济损失;如果回去报账,别人就会拿我跟那个人相比较,说我品格不够高尚,那我何必多此一举遭人议论呢?”如此看来,赎买奴隶不报账的做法实在是妨碍了大事。
故事很简单,而且好像有点虚构,我们暂且不管它的真实性多考虑一下其中的意思。在这其中首先可以看出几点人性的特点:
1、有些愿意做好事愿意奉献的人不太注重个人的利益,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但是这种大义忘利的做法也是受某些社会舆论趋势,受中国的传统观念影响;
2、在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的导向下,人们的压力很大,真正做到舍义取财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比较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
3、每个人内心实质上还是想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的;
4、当个人利益达不到最大化的时候会逐渐影响个人的行为动机。
个人的“仁义”行为可能引发与社会(某个经济体)目标相反的结果,而义利相融法而可能会满足经济体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世界上的财富积累的如此之快,就是因为人们不断追求利益的结果。
这种法则对于大的经济实体(国家或全球)和小的公司行为同样有效。特别是面向一些小型公司,领导人在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可能忽视了员工的个人利益最大化或利益分配合理平等的问题,使公司内部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形。
May 2, 2007 – 11:27 pm